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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金融消费案例警示台案例十七

发布时间: 2024-01-04 次浏览

  PG电子金融消费案例警示台案例十七刘某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指导其用自助设备进行办理。结束后,刘某收到证券公司提醒短信:欢迎您开通某证券公司股票账户,该账户已与尾号为 *** 的绑定……。刘某遂要求该银行为其注销股票账户,但银行却解释,开通股票账户是证券公司人员并不是银行人员。因此一再推诿说不予办理。

PG电子金融消费案例警示台案例十七(图1)

  刘某向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投诉。经调查,为刘某开通股票账户确为某证券公司驻点办事员,因着装与银行工作人员相似PG电子,并以银行人员身份在自助机上为刘某办理开卡业务的同时开通了股票账户,但在开通时并未取得刘某同意PG电子,故引发了纠纷。

  根据调查结果,当地人民银行要求该银行对上述经营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该证券公司对其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并应客户要求给予股票账户注销,取得客户谅解。

PG电子金融消费案例警示台案例十七(图2)

  银行一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没有尽到保护其客户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违反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没有对其自助设备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而证券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没有做到遵循消费知情的权利,并违背了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

  去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分清是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保险或证券驻点办事员PG电子,避免被开通不必要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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