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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02 次浏览

  PG电子荆门市人民政府为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湖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荆门 2030 行动规划》《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荆发〔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60家,其中医院59家(综合医院44家、中医医院4家、专科医院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7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2家、卫生院53家、村卫生室1297家、诊所医务室437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6家(疾控机构6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6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6家、血站1家、紧急医疗救援机构1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6家),其他卫生机构3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8759张,执业(助理)医师7473人,注册8914人,分别居全省第9位、第9位、第10位。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床位7.22张、执业(助理)医师2.9人、注册3.4人。大型乙类设备37台(套)。全市医疗机构门诊1367.7万人次、出院49.4万人次,均分别居全省第9位。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8.7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省内同类城市。

  与此同时,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弱项。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条件有待提升,重症救治能力不强,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备PG电子,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且流失严重,“平战结合”能力相对薄弱。优质资源不足,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传染病、职业病、老年护理、重症、儿科、精神卫生、康复等专科医疗资源发展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精尖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儿科、妇产科、中医、精神科、重症等专业人才不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衔接机制不健全。医防协同、上下联动机制不完善,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宜荆荆都市圈的发展,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支撑。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一些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慢性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依然突出,要求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和综合管理,加快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高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人口增长势能减弱,母婴保健、托育服务保障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失能、半失能比例高,康复护理需求出现增长,亟需加快解决“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短板。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高要求。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秉持“大健康、大融合、公益性、保基本、促特色、守底线”的工作理念,以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荆门样板、全面推进健康荆门建设为统领,以维护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身体健康为目标,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全面建成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1.以人为本,公平可及。按照公平可及、普惠共享的要求,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标准,加强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源供给,让更多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优化结构布局,提高能力水平。既立足平时需求,又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3.优质均衡,重心下沉。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医疗卫生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梯次配备和智慧互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区域中心发展能级和县域综合承载能力。以基层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差距,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4.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破除制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人群全程的系统性连续性服务模式。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全面推进健康荆门建设要求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急危重症不出市、常见病和多发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就医格局,人人享有优质、普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居民健康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荆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为全面推进健康荆门建设、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积极应对“一老一小”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1.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主要包括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含优抚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非公立医院主要包括社会力量举办医院和转制的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以及护理、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1.合理控制床位规模。适度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体规模,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设置院区。鼓励公立医院专科化建设与发展,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

  2.优化床位配置结构。优先支持传染病、重症、肿瘤、儿科等治疗性床位配置,全面加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安宁疗护等紧缺床位供给。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康复床位0.42张、精神科床位0.78张、公立中医医院床位1张。

  3.加强床位配置管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住院床位调配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原则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不得超过编制床位的110%。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护比不符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床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床位。

  1.配足医护人员。加强人力资源配置与机构建设、床位设置协调性,主动适应公共卫生形势变化,适度提高医生、的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中医类别达到0.62人)、注册数达到4.2人、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

  2.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按区域每万人口1.75名的比例核定。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急救中心、血站、职业病防治院(所)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公共卫生医师。

  3.完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按照医院等级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占比不少于70%。甲等综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1∶1.25,乙等综合医院不低于1∶1.15,二级综合性医院不低于1∶1。县域医共体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每个村卫生室配备1名大学生村医。

  4.增加短缺人才配置。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区域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注册不低于0.87人,逐步增加心理治疗师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加强全科、重症、急诊、儿科、老年医学、营养、托育、信息化、卫生经济、卫生项目工程等专业人员配置。

  1.优化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优先考虑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国产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

  2.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结合工作实际,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院要重点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断层扫描( 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消毒灭菌等生命支持、急救、转运、感染控制等类别设备配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置病原微生物分子生物学和免疫学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完善急救中心(站)设施设备配备,城市地区每 3 万人、农村地区每 5 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边远地区每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加强采供血车辆配备,原则上按供血量每 3 吨配置 1 辆送血车,合理配置流动采血车。

  1.强化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快推进委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市中心医院(原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下同)和市人民医院(原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下同)立足“大综合、强专科”发展理念,建设专科医院或医院专科中心。支持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公立医院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二级、公立医院分别创建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30个、50个。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2.规范临床技术应用。动态调整限制内技术目录,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和综合监管,原则上不新增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或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或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支持1家公立综合医院建设1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

  3.推动实验室建设。市疾控中心建设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每个县(市)疾控中心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沙洋县人民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强化信息化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市域卫生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行业内各级各类健康数据互联互通互认,促进健康医疗数据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协同,支撑省、市、县管理和省、市、县、乡、村五级应用。推广互联网医疗,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普及推广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电子病历及电子健康档案跨机构调阅。加强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卫生应急指挥和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打造省市互联、机构互通、数据共享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卫生应急指挥和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监管平台。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健康医疗数据的保护、管理、使用等制度。

  建设以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职业病、妇幼、口腔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

  1.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市本级和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各设置一个疾控中心。漳河新区设立公共卫生机构,负责本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根据医院床位数配齐公共卫生医师。县域医共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5%。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社区)的疾病预防控务工作。学校按照规定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置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负责学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医务室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职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统筹规划以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为主体,医疗机构检验科、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高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质控统一、信息共享的传染病实验室网络。市疾控中心对标省内一流,建成负压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车辆,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积极改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地方病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增强公共卫生领域“一锤定音”的检验能力。县(市、区)疾控中心全面改善业务用房和设备装备条件,分别建成一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和分子生物学检测实验室,具备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病原体检验检测能力。

  3.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分别至少有10名、4名受过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针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予以招聘。优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编制,鼓励临床医师晋升公共卫生医师职称。加大病原学鉴定、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趋势研判及传播规律研究等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现场流行病学等专项培训。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以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报告、可疑病例讨论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零售药品销售监测、舆情监测等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发挥村医、校医、厂医、社区家庭医生等基层“哨点”监测作用,及时获取疾病症状监测信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发热、肠道门诊(诊室),发现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病例立即通过传染病网络、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等报告系统进行报告。明确地方属地、部门主管、单位主体的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发现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例或异常健康事件,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2.健全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体系。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完善设备配置,配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分区域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医疗卫生演训练基地。

  加强市级急救中心、县(市、区)急救分中心(站)、市传染病医院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建设,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任务。

  1.优化急救转运体系。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荆门城区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规划布点9个中心城区急救站;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布点13个乡镇急救站。各县(市)和屈家岭管理区依据本辖区院前急救站设置规划,在城区依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急救站,在乡镇(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急救站,确保平均服务半径城市地区≤5公里、农村地区10─20公里,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着力打造市级中心城区“10分钟急救圈”、县(市)“30分钟急救圈”。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

  2.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构建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公立医院传染病区为枢纽、发热门诊为网点的分级分层分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市本级建成荆门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全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建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 ICU 床位设置数量应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的标准,并按照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的标准储备“可转换 ICU”。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依托县级实力最强的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传染病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的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

  3.强化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市本级依托市中心医院(综合救治)、市人民医院(化学中毒、心理干预)、市中医医院(烧伤)、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建设卫生应急救援基地,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卫生应急救援点。市、县两级建立涵盖烧伤、中毒、核辐射、中医、儿童、传染、心理干预、康复等专业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建立国家、省、市各级卫生应急救援机构间的联动、共享和合作机制,加强与应急、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勤联训,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依托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成立市县中医疫病防治中心,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优势,加快“温病学”研究成果与防治经验的推广应用。市中医医院积极创建省级区域中医药重大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研究。充实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人才队伍,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加强中医药传染病学科和培训基地建设,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全市中医传染病及应急救治骨干人才库。健全中医药深度融入全链条精准防控机制,推动中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深化“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进中西医专家协同,推行传染病中西医结合预防与治疗方案,积极研发推广中医药有效方剂和相关产品,促进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市、县两级依托市内医药流通骨干龙头企业储备应急医疗物资,依托荆门市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荆门中心城区医疗物资专项储备点。推进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储备库建设。各县(市、区)完善隔离点储备库,选择地理位置及功能条件合适,能迅速按照“三区两通道”改造的宾馆、酒店、学校等建筑设施作为储备隔离点,预留隔离床位。

  动员全社会依法依规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村(社区)委员会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基层组织和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将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形成基层公共卫生队伍联动网络。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市、县(市、区)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市疾控中心建成负压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增强公共卫生领域“一锤定音”的检验检定能力。

  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市传染病医院和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以及县(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

  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支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配置符合要求的急救车辆,到2023年底全部实现独立运行。市、县两级急救中心建设直属急救站。

  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新建或改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或诊室,配齐基本医疗设备,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移动医疗服务车的车载影像设备与医共体龙头医院联通,实现“乡检查、县诊断”。

  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改造升级市县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接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化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功能。建设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救援指挥信息系统,提升急救调度智慧化水平。

  主动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主动对接武汉国家医学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借助“宜荆荆”都市圈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品牌优势,加快构建优质、均衡、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省卫生健康委与市人民政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中心医院为主体,建设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人民医院为主体,建设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中医医院为主体,建设烧伤创面修复、针灸推拿、中医治未病等中医专科类别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全市形成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质量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进入全国地市级医院200强;市中医医院争先进位,力争进入全省中医医院10强。

  2.提升市级医院能力。全面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中心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人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保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依托市级综合医院打造省级重点建设医院,规划建设一批省域领先、特色突出的儿科、老年科、心血管科、妇产科、传染病科、精神科、口腔科等省级重点专科。推进市中心医院与掇刀区和漳河新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与东宝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与屈家岭管理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支持集团内部各医院向专科化方向发展,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的发展模式,实行整体资源共享、专科分工协作。

  3.加快县级医院发展。县级重点办好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公立医院重组整合,依托沙洋县人民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建好4个县域医共体。巩固钟祥市人民医院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支持京山市人民医院、沙洋县人民医院、掇刀区人民医院创建综合医院。全面推进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和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支持高新区·掇刀区“产城融合”进程,加快推进锂电小镇配套医院建设。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以市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为主体,建设骨科、儿科、重症、呼吸、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内部省属医院明显缩小。

  市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中心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人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保院妇幼保健中心建设,实现合理布局、错位发展、资源平衡的“全市一盘棋”发展模式。

  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PG电子。重点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和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推动钟祥市人民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沙洋县人民医院、掇刀区人民医院创建综合医院。

  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

  1.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在每个街道或每3万—10万居民住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的要求,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城郊结合部行政村改制成社区时,村卫生室逐步转型建设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其中20%的达到推荐标准。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2.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支持常住人口8万以上,非县级政府驻地乡镇卫生院建设,使其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调整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人口较少、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置村卫生室。

  3.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共体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实行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重点建设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质量管理中心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管理中心,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支持常住人口8万以上,非县级政府驻地乡镇卫生院建设,使其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个标准化“国医堂”,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实施“323”攻坚行动为契机,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基层胸痛救治单元和卒中防治站。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康复、老年、中医和口腔等专科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口腔、眼科、妇产、中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建设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甲示范中医医院和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大疑难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中心、“医养结合”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推动提升中医优势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县级中医院建设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优势作用。积极开展国家级中医示范县创建,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构建中医“区域+专科”联盟,建设“一县一品牌”重点基地,带动县域内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实施中医名科、名师、名医、知名工作室建设工程,围绕肾病、皮肤、传染病、肝病、风湿、妇科、儿科、针灸、肛肠科等专业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科室,推进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建立健全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设置县(区)技术推广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推广不少于10类4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大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促进中医药理念、文化、策略、诊疗技术等与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各个诊疗环节相融合,建立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药房,综合医院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所有妇幼保健院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争取省级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中西结合“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对临床医师开展西学中系统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支持市中医医院和钟祥市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医制剂开发应用,加快市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支持市中医医院和钟祥市中医院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建设中医名医堂。支持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争取省级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中西结合“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市中医医院建设全市中医专科联盟,支持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牵头或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健全区域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综合托育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幼儿园托班、工作场所托育设施和家庭托育点等多位一体的托育服务体系。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公办的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普惠性托育机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城区规模在8000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按照不少于4个托位/千人的标准在新型综合社区建设中配套解决;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参照新建居住区标准,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早教机构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的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立托育服务场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建设和改造,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PG电子、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大农村地区托育服务支持力度,有托育服务需要的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托育服务配套设施。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市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1万个。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市本级和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东宝区、掇刀区在现有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上,积极创建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推进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

  2.健全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儿科建设,提升儿童危急重症和传染病救治能力。每千人口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建立以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有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和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3.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市本级由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分别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沙洋县人民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京山市人民医院分别建设县域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借助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技术优势,加强对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指导和培训,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4.织密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诊断中心、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定期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健全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覆盖城乡的综合连续服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增强老年疾病防治能力。依托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荆门市老年医学中心,争创省域老年医疗中心,打造老年医疗特色专科的医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开设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开展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为老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强化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医养康护等老年特色服务,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以老年护理为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康养医疗中心,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将医疗服务融入养老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乡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乡镇(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

  3.提升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水平。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在县、乡两级规范化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科室和病区(病房)建设并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市本级依托公立医院或社会办安宁疗护机构建设1—2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15%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20%以上。

  1.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以市疾控中心(负责预防)和市人民医院(负责救治)为龙头,建立健全市、县二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并向乡镇(街道)延伸。鼓励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任务。市人民医院和市疾控中心建成具备辖区内常见职业病诊断能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具备开展辖区内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尘毒危害企业或者接触尘毒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市、区)原则上确定2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护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放射卫生工作。

  2.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不包括单设职业病防治院所的地区)按要求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科室,充实专业技术力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按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类别配备齐全。市疾控中心具备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资质,县级疾控中心具备区域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

  3.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支撑机构管理。市疾控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分别负责对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尘肺病康复站开展年度质量控制考核评估,完善质控标准规范和考评体系,推动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支撑机构服务质量和诚信考核评价机制。支持各类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技术支撑。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教育体系。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宣传和指导。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接受当地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健全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防治体系。依托市人民医院设立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并争创省级区域精神医疗中心。市人民医院东院区为市本级专业精神专科医院,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不再独立设置精神卫生机构。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设置1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鼓励挂靠县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并逐步创造条件设立精神科病房。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科,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市级和各县(市)确定一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设立隔离病区(病房)收治同时合并传染病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

  2.建立覆盖城乡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心理救援队。

  3.建立精神心理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及社区康复机构、家庭相互支持的严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通过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延伸服务,普遍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级和各县(市)至少建设1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中心,社区康复网络覆盖50%以上乡镇(街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康复服务转介机制。

  以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基础,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市本级重点建设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依托市康复医院建设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优抚医院,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妇女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依托1—2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掇刀区依托掇刀人民医院设置康复医学门诊。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分别建设1个“社区卫生康复医疗服务示范中心”,服务人口超过5万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康复专业特色科室或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范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建成妇女、儿童专业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

  全市设1所中心血站,钟祥市设置1个单采血浆站。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储血点。在人群聚集区或商业区设立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献血房车)。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属医院通过牵头组建专科联盟、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资源向基层下沉。

  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公办综合托育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综合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十四五”期末达到1万个普惠托位。

  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支持市、县疾控机构职业病预防和诊断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市人民医院提升职业病诊断和救治能力。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依托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普馆创建市级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和县(市)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建设。引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精神(心理)门诊,构建市、县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规范建设老年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康养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机构。

  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市、县两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现代康复医学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建好国医堂的基础上,建设康复医学门诊,健全完善市、县、乡康复医学服务体系。

  围绕平急转换、医防协同、上下联动,推动专科协同、医养结合、多元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快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协作机制。

  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病区腾出和征用等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公共卫生人员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保障经费政策。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

  推动二级和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医联体,促进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对基层倾斜力度,建立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上转患者优先接诊,并向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诊疗信息,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争取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健康荆门建设考核要求。成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评估、修订,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各县(市、区)应依据本规划,负责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并予以公布。各地要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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